
Cooperation
合作
以具体研究问题为中心,开展适度、审慎的合作。
CAIEES 在尊重学术规范与工作节奏的基础上,与有关机构及研究人员开展适度、审慎的合作。合作以具体研究问题为中心,重视专业匹配、资料基础、工作方法与成果质量,主要围绕区域经济、资源环境、社会发展及相关政策议题展开。根据课题性质与实施条件,合作形式分为机构合作与研究人员合作两类。
机构合作
在研究方向相符、合作目标明确的前提下,研究所可与高校、科研院所、智库机构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组织开展机构层面的合作,围绕具体问题形成稳定、专业、可落实的研究安排。机构合作目前主要包括三种形式。
横向课题合作
围绕特定区域、专题或现实问题,与委托单位或合作机构共同开展横向课题研究,合作内容可涵盖前期问题梳理、资料收集、实地调研支持、专题分析、报告撰写与阶段性成果沟通等环节。
委托研究
针对具有明确研究目标和应用需求的事项,接受相关单位委托,开展专题研究或提供研究支持。委托研究通常围绕区域经济、环境治理、资源利用、发展评估、政策背景分析等方向展开,研究所重视过程的规范性与成果边界的清晰性。
科研机构间项目合作
研究所可与境内外高校、科研院所及相关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合作,包括联合申报、分工研究、专题协作、资料支持、学术交流及阶段性成果讨论等。此类合作以研究议题与方法基础为前提,强调专业互补与责任明确。
研究人员合作
研究所亦欢迎与研究方向契合的研究人员建立灵活、务实的合作关系,以具体工作内容和研究能力为基础,重视实际参与、持续投入与工作质量。
课题承接与专题参与
对于与研究所方向相符的课题或专题,研究人员可根据自身专长参与选题讨论、资料整理、文本撰写、调研支持、专题分析与项目执行中的其他研究性工作。
兼职研究与阶段性合作
研究所可根据研究需要,邀请具有相应学术背景与专业能力的人员,以兼职、阶段性参与或专题协作的方式加入有关研究工作。
学术协作与资料支持
对于具有明确研究方向和合作基础的学者或专业人员,研究所也可在专题讨论、资料互通、联合研究、文本修订与成果交流等方面开展灵活协作。
Principles
合作原则
研究所开展各类合作时,遵循以下原则:以研究内容与专业匹配为基础,避免脱离实际需要的泛化合作;尊重各方研究边界与成果归属,在合作初期明确任务范围、工作方式与责任分工;注重过程质量与沟通效率,保持研究工作的连续性与文本的可靠性;并在条件适宜的情况下,推动合作成果进入专业交流或后续研究环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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